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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疫情应急物资管理制度范文六篇,欢迎阅读与收藏。第一篇: 疫情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物资入库时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办理入库登记
三、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储存。
四、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以利于提高物资进出效率,缩短收发时间,减少差错,便于物资的统计,盘点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五、领取物资要按使用需求领取并进行严格登记。
六、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资。
七、库房管理人员应坚持日常检查,每天上下班时对所管物资的安全情况、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用具是否齐备,库房门窗安全情况、照明灯具是否关闭、有无漏雨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被盗应立即报告领导,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八、严禁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保管人员私自改装、私拉用电线路,私自拆装用电设施,以免造成火灾事故。
第二篇: 疫情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有力保障,根据“环保负责,统一调配,现场管理,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建立柳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并制定本制度。
一、储备库安全保卫
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环境应急物资储备,防止应急物资被盗和损坏。并由专人管理,保持库房通风干燥,保证通讯畅通,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
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1、应急物资应分类存放,方便取用。
2、建立储备、使用记录、台账。
3、各类物资存储数量、存放位置、有效期等要有醒目标记指示。
4、柳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每年年底前向市环保局书面报告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三、应急物资调用
由省、市环保部门统一调用。接到省、市环保部门调用指令,储备库管理人员要迅速到场,清点调出物资的类型、数量,与使用人员一并签字。物资调出应有市环保部门人员在场并签字,事态紧急环保部门人员不能及时到场,过后进行核对并补签;当柳湾饮用水源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市自来水公司需要调用应急物资时,要事先向省、市环保部门报告并征得同意后,按以上程序调用;应急结束,储备库向市环保部门报告应急物资使用情况。
四、应急物资补充
所储备应急物资有效期到期需要更换,或者使用后需要补充,由应急物资管理单位(自来水公司)向市环保局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市环保部门向省环保厅应急办转报,按规定进行更换或补充。
五、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第三篇: 疫情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性强,并且有一定的致死率,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抵御该病毒的进一步传播,寒假家及省、市下达了一系列文件,全力阻击新型冠状病毒。对物资的采购和经费管控的相关文件层层下发,允许特事特办的前提下,也要做好相关登记手续及统计上报工作,以备检查。
一、疫情防控采购范围
采购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疫情防控采购流程
以满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以自行组织采购,紧急情况下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或备案。批量或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的项目,应当报备市新冠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保留相关采购资料备查,采购的物资符合有关资产管理规定的应按规定列入资产管理。
三、防控物资的管理
1、健全内控制度
医院严格各类防控物资的管理制度,健全内控制度,按照要求加强采购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的材料和凭据管理,备注“疫情防控采购项目”留存备查,事后做好统计登记;完善验收、入出库、领用等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应及时登记确权并记入固定资产账、卡。
2、明确物资领用原则
医院各部门按照节约使用、科学使用的原则领用物资,做好负压病房、发热门诊、急诊科、呼吸科、感染科、检验科等重点科室的供应,尤其要确保有收治疑似病例的科室优先使用的原则进行。对于属于传染病防治应急储备品种的物资进行管控,做好物资领用的清查盘点。
3、启动消毒品应急预案
制剂科启动消毒品应急预案,做好相关物资验收、入出库、领用手续及统计登记,消毒液的领取应优先保障防治新冠病毒重点科室,对其余科室严格控制领用量。各临床科室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领用消毒剂,不得额外超量领用,领用量根据之前日常工作中的实际领用量为准。
4、药品管控及保障方案
疫情防控用药目录(以下简称“用药目录”)由医务部根据相关指南协同相关专家组成员共同制定。用药目录不受我院现有药品供应目录限制,在下一次药委会召开时向药委会报备。

药剂科根据用药目录清单负责采购保障供应,所有药品采购必须符合省、市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相关文件精神,不在采购平台的药品可根据福建省医保药采有关规定备案自主挂网采购。现平台挂网产品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的,可在省级平台实行应急采购、零差率销售,同时向属地药械采购(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药剂科应当监测用药目录中药品库存情况,针对短缺或供应紧张的药品应当每日统计、上报,直至供应绝对稳定或疫情解除。短缺或供应紧张的药品,药剂科可根据疫情治疗需求及供求信息,经上报分管领导同意,留存一定数量做为储备药品,以备临床治疗必须使用,该储备药品的启用必须经院领导或授权的职能部门同意方可用于临床。
列入用药目录中的药品根据医院现有库存及市场供应情况,医务部、药剂科可采取限制限科室使用方式以保障疫情防控需要。
为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我院医务人员为预防需要相关药品时,经临床科室申请,医务、院感等相关职能科室同意并报院领导审批同意,药剂科可按审批药品清单及数量提供给相关申请科室,并按财务报销相关制度进行报销。
如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医院承担的保健或紧急调用任务中如需提供药品的,可由保健办、医务部等职能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请,院领导审批同意后,药剂科按清单发放,并按财务报销相关制度进行报销。
5、保证物资储存量
相关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医院的库存及科室的需求量保证相关防护物资的储备量,及时向供货商催促供货。
四、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
医院严格落实寒假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时限和标准发放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补助,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时限和提高标准。
为确保疫情应对所需设备、药品、防护用品相关物资、基本建设、修缮和人员等资金保障到位,要做好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申请,及时跟踪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对接上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经费支出补偿工作,按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补助。
五、加强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
医院接受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的主动公益捐赠获得的资金和物资,应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制定关于抗击肺炎接受捐赠的工作流程,成立接受捐赠工作小组,捐赠第一联系人将捐赠信息告知设备物资部,由设备物资部牵头负责接洽,填写《捐赠物资登记表》,协同保障保卫部、财务部、药剂科、制剂科、工会、监察审计室等相关部门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库房负责接收、发放物资。运营管理办公室、监察审计室对捐赠物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1、物资捐赠流程
捐赠第一联系人→设备物资部→保障保卫部/客户服务部/工会
捐赠第一联系人将捐赠信息告知设备物资部,由设备物资部负责接洽,填写《捐赠物资登记表》(表1),会同保障保卫部、客户服务部、药剂科、制剂科、工会、财务部做好登记工作。保障保卫部、客户服务部、药剂科、制剂科、工会负责接收、发放相关物资和药品的使用。行政人事部(院办)负责捐赠回函的审核盖章。
2、资金捐赠流程
捐赠第一联系人→财务部
捐赠第一联系人将捐赠信息告知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接洽,填写《捐款登记表》(表2),接收款项并做好登记工作。行政人事部(院办)负责捐赠回函的审核盖章。
六、确实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医院建立健全相关统计数据台账,及时登记确诊患者医疗费用明细、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补助发放情况、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情况;健全工作人员考勤登记,规范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管理,完善审批制度和审批手续。
财务部统计汇总医务部、护理部、人事部上报疫情防治直接工作人员和其他参加疫情防控人员姓名、工作时间等台账信息,督促分院、社区设置台账,按规定标准及时发放疫情防控人员工作补助,待疫情结束后向市级财政申请结算。
统计确诊或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做好患者医疗费用统计台账,确保财政按规定据实结算医院垫付的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按要求及时报送疫情应对处置投入、物资需求情况等相关报表,务必及时、准确报送报表,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加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风险防控
医院加强防控经费和物资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所有资金和财产全部纳入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设置明细账目进行单独核算。医院运营管理办公室对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及物资管理的各类风险进行监督管控,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七、风险防控
1、审查采购工作
医院参与采购活动的各部门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纪委、监察、审计、财务和群众的监督。医院纪委、监察审计室、运营管理办公室、财务部从下列方面对采购工作进行审查:
(1)采购活动是否符合寒假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求。
(2)合同的条款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检查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4)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5)针对有关部门和人员的举报材料开展调查和处理。
2、坚持采购原则
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采购工作纪律,若有违反并造成损失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相应的纪律责任。
3、保证采购质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采购要保证采购及时、质量过关、数量准确,验收工作需要留存凭证,并由具体分工的部门留存。
4、加强采购过程管理
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采购项目过程材料和凭据的管理,备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购项目”留存备查,事后建立台账,做好统计登记。
5、按程序领用应急物资
各科室在领用应急物资应该按医院相关程序办理手续,科室做好应急物资的管控,使用过程中应本着节约原则,避免浪费。
6、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及采购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四篇: 疫情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重大疫情发生时期的政府采购,不能完全靠供应商的良知来支援,还必须有法律与制度保障。应建立应对重大疫情和灾害的紧急采购制度,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解决好特殊时期采购的援助性、强制性、市场性及补偿性“四性”兼顾问题。第一,要建立防范重大疫情和灾害的寒假家物资储备采购制度。为防患于未然,最好的方法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疫情和灾害物资储备采购制度。第二,建立重大疫情和灾害时期实施紧急采购的宣告制度。政府实施重大疫情和灾害时期紧急采购不能随意决定,而是需要通过某种程序,由中央或地方政府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决策。第三,设定政府紧急采购规范的资金范围和管理范围。
第五篇: 疫情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宣城校区在学校和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实施了一系列严格和规范的防控措施,校区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校区防控物资工作组在学校和校区语文委行政的直接领导以及宣城市政府防控指挥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储备了有限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为了充分发挥防控物资在校区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开学第一阶段时间内的疫情防控物资的发放工作出台相应发放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物资管理:
所有来自各个渠道的防控物资由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筹调配、计划发放,并由校区防控物资保障组具体实施
二、物资储存:
单独建库建账,特别是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资必须储存在避光阴凉通风之处,严禁烟火,确保物资安全。
三、发放原则:
公开透明、统筹计划、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运转高效、保证供给,确保校区疫情防控实际需求。
四、发放范围:
凡属开学第一阶段在岗上班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考虑防控物资的实际有限拥有量,对校区服务承包单位由其自行保障供给,仅在确有困难时适当予以补充。
五、发放物资种类
1、个人防护物资
⑴室内工作人员(主要指机关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出于安全考虑,个人暂不提供75%医用酒精)
⑵室外工作人员
A、门卫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B、环卫消毒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喷桶;
C、发热预检分诊医务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一次性隔离衣、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2、环境消毒物资
这里所谓环境特指行政楼、医院、食堂、超市、教师公寓(三栋)的大厅、内走廊、电梯等公用空间和地面。配发84消毒液、75%医用酒精、喷桶。
六、发放数量
1、一次性口罩:原则上一人一天一只,对需近距离接触其他人员且连续工作超四个小时的特殊岗位(如,门卫、医务人员、财务人员等)每天一人两只;
2、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从事体温检测人员);
3、眼罩:按每天实际上岗人员每人配发一个,取下后需经消毒后方可继续使用(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
4、体温枪:门岗和发热预检分诊相应位置发放置2-3把,每天使用后需经消毒之后方可继续使用;
5、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工作人员、财务人员);
6、一次性隔离衣: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人员);
7、75%医用酒精: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公用空间计算;
8、84消毒液:原则上每个办公室暂配1-2瓶(250ml),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空间计算。
七、发放流程
1、校区内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交疫情防控物资申请,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物资保障组工作人员建账登记后签发;
2、个人防护物资需求按上报校区语文政办公室的值班表的实际在岗工作人员计算数量,同时,请各单位在提出需求时兼顾近期内确因工作需要返岗的人员;
3、环境消毒物资需求按实际工作在用楼宇计算数量。
上述发放管理办法仅限开学第一阶段实施,并需视疫情防控情况随时做出调整。
第六篇: 疫情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一、采购原则
凡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的采购项目,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保障有力的原则进行采购,可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方式。
二、采购方式
根据本次防控应急专项预算情况,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经应急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后自行采购。
(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至5万元的,经报请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应急采购单位组建三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自行采购。
(三)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至10万元的,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并报请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由寒假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和应急采购单位相关人员组建采购小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采购。
三、相关要求
1、为减少人员接触,防止交叉感染,应急采购小组可采用电话询价方式进行询价采购。
2、应急采购单位应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凭据和相关资料的管理,留存备查。
3、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定,应急采购预算达到报备限额要求的,应急采购单位应向纪委网上报备。
4、因学校信息化建设尚未将招标采购申请及审批手续嵌入学校OA办公系统,相关采购申请及审批手续可先采取电子邮件报送,待疫情解除后,有关书面手续(含相关采购合同)再由相关人员集中办理。
5、本暂行办法仅适用本次疫情防控紧急采购工作。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