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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方案【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促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审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增强班级凝聚力,促使我校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
二、评选项目
全能之星守纪之星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诚信之星文明之星
三、评选标准
(1)全能之星: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为人诚实,积极向上;助人为乐,积极帮助同学解决学习困难;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
(2)守纪之星:思想品德好,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集体荣誉感强;模范地遵纪守法,当月内无任何违纪行为,在做好自律的同时,能配合班主任开展纪律工作,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积极监督。
(3)学习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乐于探究,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4)进步之星: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方法科学,综合表现优秀。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并能及时总结经验。
(5)诚信之星: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遇事坚持道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6)文明之星: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校规,言行举止大方得体,仪表整洁,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无任何违纪现象,有为集体或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并能深受师长、同学好评,人际关系好,具有中学生的良好形象。
四、评选办法及表彰
l、班级中每周评选“班级之星”。由班长周末提名,星期天下午自习课进行评议表决。
2、各班级在班级内部“班级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1-2名同学(必须是班级之星中产生)参加年级组“每月之星”的评选,于每月最后一周周三前,将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选报送年级组,由年级组评选出“每月之星”。
3、每周各班评选出的“班级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范围内予以表扬并在班级公示栏张榜公布;年级组评选出的“每月之星”由学校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向全校公示,并进行表彰。
4、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评选工作。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班级之星”、学校“每月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
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方案篇2
为推动学院内涵建设,打造具有技工教育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提高技校生综合素养,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学风,提升学院教育的品牌知名度,现决定开展20xx清远市技师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口号
争做校园之星,开启梦想之旅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0日—5月16日
四、参加对象
全院在校生,曾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称号不再参加评选。(各专业系至少推荐5名同学报名参选)
五、参评条件
本次“校园之星”参评者须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寒假,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曾在寒假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寒假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六、活动进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5日)
1、专业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2、通过学院宣传栏粘贴校园之星宣传海报。
第二阶段:专业系推荐,名额不限(4月20日—4月27日)
专业系团总支自行组织报名,并对报名同学的条件以及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27日下午16点30分前上报团委。
第三阶段:院级选拔(5月9日-5月16日)
1、时间:初定5月9日
2、地点:初定机电系101报告厅
3、选拔方式:自荐演讲+风采展示
自荐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个人风采展示8分钟以内。
4、评委现场评出选出10名校园之星
第五阶段:网络投票(5月10日-5月14日)
人气票数第一名:加30分;
人气票数第二名:加25分;
人气票数第三名:加20分;
人气票数第四名:加15分;
人气票数第五名:加10分;
人气票数第六名:加8分;
人气票数第七名:加5分;

人气票数第八名:加3分;
人气票数第九名:加2分;
人气票数第十名:加1分;
第六阶段:荣誉加分(5月10日-5月14日)
获奖证书分为竞赛类(奖项分等级)、评优类(奖项不分等级,如“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干部”等),所有的证书均是在清远市技师学院期间获得。
(1)寒假际级奖项:(+10分)
(2)寒假家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其他奖项(+5分)评优类(+7分)
(3)省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项(+3分)评优类(+5分)
(4)市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项(+2分)评优类(+3分)
(5)院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项(+1分)评优类(+2分)
(6)系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评优类(+1分)
第七阶段:根据总评分与选手综合素质在十大“校园之星”中推荐三名同学参加20xx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与此同时加强与选手的沟通,及时做好跟进等事宜。
(二)加大宣传,营造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各团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学生,促进广泛参与,通过公开评选,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
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方案篇3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努力把青年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才。校团委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4月14日—20xx年4月27日
二、评选范围
唐山学院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项目
1、学习之星2、道德之星3、文艺之星
4、体育之星5、公益之星6、自强之星
7、书画之星8、科技之星9、创业之星
10、实践之星11、抗“疫”之星
四、评选机构
团委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选活动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
五、评选名额
评选各类校园之星共12名(其中抗“疫”之星2名)。
六、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寒假,政治坚定,思想觉悟高;
2、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3、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勤俭节约、作风正派、明礼诚信、团结友善,无违法乱纪现象;
4、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5、严于律己,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类型及标准:
1、学习之星
(1)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且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至少获得寒假家奖学金、高庠玉奖学金、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等以上奖学金一次;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同等条件下,通过寒假家英语六级考试、寒假家计算机考试三级(含三级)以上者优先。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受到广大同学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2、道德之星
(1)乐于帮助他人,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先进事迹,获得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
(2)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报道或收到表扬信。
3、文艺之星
(1)有文艺特长,擅长表演。
(2)在音乐、舞蹈、器乐、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3)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奖。
4、体育之星
(1)热爱体育,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参加校级或更高级别体育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3)具备一定的体育知识与体育常识,能够带动影响其他人群参与体育健身。
5、公益之星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公益活动的开展。
(2)长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3)对我院公益事业做出一定贡献,其先进事迹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6、自强之星
(1)家庭条件艰苦,但能乐观坚强的面对,坚韧不拔。
(2)品格坚强,自立自强,勤俭节约,品学兼优,获得寒假家励志奖学金。
(3)有过勤工俭学的感人经历,能为同学们树立先进模范作用。
7、书画之星
在书法、美术方面有着出众的特长,参加过各级比赛或者个展。
8、科技之星
(1)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
(2)在校级及以上创新类大赛中获奖者;在其他寒假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社会经济效益者。
9、创业之星
(1)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在校期间积极从事创业活动。
(2)在各项创业大赛和职业生涯设计大赛中取得名次者。
10、实践之星
(1)在参与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重要实践指导价值的调研报告并获得荣誉。
(2)有良好社会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得到广大师生认可的学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起到良好模范作用者优先。
11、抗“疫”之星
(1)抗疫期间,为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子女提供课业辅导,并取得良好效果。
(2)抗疫期间在社区(乡、镇)担任志愿者工作,受到相关媒体报道。
七、评选办法
第一轮选拔:4月14日——4月17日
报名可以是各院(系)推荐和自行报名两种,各院(系)对校园之星的推荐必须是每种校园之星1—2人,其中候选人需准备个人风采展示的图片或视频及相关文字介绍。一轮选拔结束后,晋级学生名单将在唐山学院团委官方新浪微博、青春唐院微信平台公布。
第二轮选拔:4月18日——4月27日
评选委员会通过投票从候选人中选出最终的校园之星。
八、表彰先进
举办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先进事迹记入个人档案,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九、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团总支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要将评选活动做成具有我校共青团特色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好本组织内部的推荐工作,要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同学们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推荐人选需要填写《唐山学院20xx年“校园之星”推荐报名表》,并附证书复印件、媒体报道复印件或者影音资料、表扬信等,1000字事迹材料一份,同时提供证件照,生活照电子照片一份。《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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