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天审核报销单,报财务经理复审后在财务软件中编制记账凭证。
2,即时认证增值税发票,注意代开的发票代码。月底将认证通过后打印表格,做预申报和免抵退时用。
3,将已经付款的运输费发票或“四小票”中的一种在InvClient2.3抵扣程序中输入,经审核后打印表格装订好备用,认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文件在打印项目内导出。
4,月初根据财务软件导出相关资料编制各项报表和免抵退核算资料。在2006年水电,运输费统计中登记好相关数据。
5,每月8号以前完成上月日常预申报、TRAS重点税源数据申报工作。
6,每月8号以前在6.0系统中和免抵退文件夹中完成“免、抵、退”前2月的汇总申报工作,注意对应关系的核对,报国税。
7,月底27及8号前完成计统办统计报表的相关工作(注意月、季度报表)。每月(季)10号前完成企业所得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申报工作。
8,根据报关部出口报关清单开具出口商品发票,月底核对准确后将数据导入2006销售,月底根据汇总做销售收入凭证。注意:汇率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9,月初完成预算执行数据录入,再在货币收支表中进行核对汇总工作。
10,月末计提固定资本折旧,注意上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并填制计提累计折旧凭证。计提工资中填列其他递延资产及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本月员工资等数据,编制相关凭证。
11,进入电子口岸网页递交退税黄联。
12,保管收款收据,出纳领取时做好登记及复核。
13,按时整理资料,以便归档管理。适时关注税局及出口官方网站,了解最新的通知及软件升级等相关信息。
14,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9年10月31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新《会计法》共有七章52条。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根据《会计法》国家出台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共六章101条。学校是事业单位,业务相对简单,我想结合近两年在学校财务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与学校业务联系较紧的要求,给大家谈几点要注意的事项。
一、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二、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职会计人员。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三、 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五)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四、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出纳也要有会计证。驾驶员要有驾驶证一样)(政策水平强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同志到财会队伍中来)
五、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现状是轮换较少,年龄偏大,青黄不接。我们提倡轮换,更有利于会计人员全面接触会计业务,快速成长。)
六、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七、各单位负责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