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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词语,读作“wéi jì”,即违反纪律,意指违犯了纪律、违反了规则等有约束力的行为,或是违反了有关章程。凡是其行为与组织、团体、单位等对相关人员行为纪律要求相抵触的,都属于“违纪”。但违纪不一定即是违法。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我局职工违规违纪的情况汇报【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第一篇: 我局职工违规违纪的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文件的通知精神,按国资委党委的部署,公司党支部结合发展党员的工作实际和发展党员的队伍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目前,党支部共有党员9名,均为在职党员。现有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均为公司的业务骨干和中间力量,2名党员后备力量均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
二、组织发展工作概况
公司党支部支委会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领,按照“坚持按发展党员程序和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并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为了做好党员后备力量的管理工作,党支部支委会十分重视队伍建设,规范确定和培养程序,发展工作力求关口前移,重点突出一个“早”字,即早发现、早培养、早教育。切实加强日常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对优秀的一线职工和业务骨干,积极主动的加以引导,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基础。坚持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做到成熟一个、培养教育一个,按要求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吸收不合格对象入党,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公司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稳妥和保证党员质量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严格四项要求:一是发展对象把握三高标准,即:思想觉悟高、工作业绩优、群众威信好;二是严格执行“四不发展”,即:培养时间不到位的不发展;未参加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组织“推优”或政审未通过的不发展;三是发展党员必备材料不齐全完整或不规范的储备。
经公司党支部的严格把关和精心培养,公司的2名党员后备力量没有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储备和近亲繁殖的不良现象,从未发生储备人情党员,也没有发生党组织对长期不接受入党申请或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关门主义。
四、存在问题面临的困难
在自查中发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职工入党积极性较弱;二是对党员后备力量的继续教育存在前紧后松现象,今后需进一步加强。
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由于公司党支部 在成立前,属于联合党支部,党支部组建时间段,存在工作经验缺乏,伴随着党支部在2019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变更,发展党员的材料已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整理齐备,由于多种原因和各种业务工作的交替进行和工作繁忙,导致了1名发展对象至今还未成为预备党员,请上级党组织按程序和规范要求尽快给予解决。
五、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公司党支部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特别是要加大在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定期举行党务工作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入党后备力量的培训,并长期坚持形成制度。支委会定期组织检查党员发展各项材料,定期召开党员相关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篇: 我局职工违规违纪的情况汇报
根据《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镇积极组织学习,采取先自查清理登记后自纠整顿的程序,对我镇机关、镇直单位干部职工住房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和自纠整改。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部署
我镇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两规定一办法”、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了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二、全面自查清理,认真自纠整改
我镇机关、镇直站所共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88人,参加清退专项整治活动88人,作出家庭政策性住房零违规报告88人,存在违规多占住房未完成清退整改0人、应清退住房0套,已整改清退住房1人、清退住房1套。已整改清退住房者为我镇水管所干部孔翠花(已于2014年11月退休),孔翠花与其丈夫李德明(县政协经济科技工委主任)在我镇共有一套于2001年购买的房改房,该套房改房由孔翠花丈夫李德明于2015年4月向县政协清退。
第三篇: 我局职工违规违纪的情况汇报
各党支部,镇级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镇多名村干部因违纪违规问题被查处。为警示教育全镇干部职工,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切实提升群众对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同感,提高群众满意率。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大会背景
(一)铜马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家法、现任村主任符海泉、监察工作信息员刘海丰违纪问题
经查:
1.李家法任铜马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一是以归还以前年度欠款为由,违规向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收取现金1万元,共计6万元,事后并安排他人出具虚假领条应付整改;二是为完成兴马镇爱心助贫捐款任务,违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下达硬性捐款任务,共计收取捐款0.86万元。违反工作纪律。一是未经村民“一事一议”决策选择施工队伍,个人直接指定施工队伍;二是未认真履行职责,对铜马村安全饮水工程、山坪塘整治工程施工合同监管工作不力,随意变更施工合同。2020年4月,李家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符海泉任铜马村村主任期间,违反群众纪律。一是以归还以前年度欠款为由,违规向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收取现金1万元,共计6万元,事后并安排他人出具虚假领条应付整改;二是为完成兴马镇爱心助贫捐款任务,违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下达硬性捐款任务,共计收取捐款0.86万元。违反工作纪律。一是未经村民“一事一议”决策选择施工队伍,李家法直接指定施工队伍后,未提出反对意见,未向上级报告此事;二是未认真履行职责,随意变更铜马村安全饮水工程、山坪塘整治工程施工合同;三是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背施工合同约定签审同意支付山坪塘工程款35万元。2020年4月,符海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刘海丰任铜马村纪检小组长期间,违反群众纪律。一是以归还以前年度欠款为由,违规向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收取现金1万元,共计6万元,事后并安排他人出具虚假领条应付整改;二是为完成兴马镇爱心助贫捐款任务,违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下达硬性捐款任务,共计收取捐款0.86万元。违反工作纪律。得知村两委未经村民“一事一议”决策选择施工队伍后,未履行监督责任提出反对意见、未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2020年4月,刘海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唐家坪村原村文书、3社社长刘富益违规问题
经查,刘富益在担任唐家坪村村文书兼3社社长期间,一是违规长期保管群众董仕武“一卡通”,违规使用群众刘军“一卡通”;二是刘富益侵占低保户董仕武低保资金3800元、低保户刘军低保资金620元,合计4420元,全部用于了本人家庭日常生活开支。
(三)红岩观村原村主任、3社社长刘仁德违纪问题
二、会议时间
2020年5月13日上午10点。
三、会议地点
兴马镇政府二楼大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纪监察察信息员、全体机关干部、镇级各单位负责人。
五、会议议程
大会由镇党委书记张志国主持。
(一)全体参会人员重温入党誓词;
(二)刘洪书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三)县纪委常委丁建通报李加法、符海泉、刘海峰三人违纪事实;
(四)纪委书记刘洪、党委书记张志国作表态发言;
(五)县纪委常委丁建作警示教育谈话。
六、会议筹备
一是违纪违规案列由镇纪委准备;二是党委书记张志国发言稿由党政办起草,送张书记审定;三是党政办负责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四是会议现场由党政办提前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