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含哪些内容呢?具体详情欢迎大家阅读下文:
为加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实现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流失浪费,保障机关正常办公,维护机关财产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二)局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清查盘点等具体管理工作,办理固定资产的调配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三)局办公室财务人员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年度清查填报上报工作。局机关各科室要坚持节约原则,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管理,要求专人管理,专人保养维护,完善借用手续。
(四)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局机关固定资产: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五)局机关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八类:
1、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仓库、食堂用房等;建筑物包括围墙、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2、交通工具:汽车等。
3、电器设备:空调器、取暖器、吸尘器、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录像机、电风扇、冰箱、电暖壶、放扩音设备等。
4、通讯设备:电话机、传真机、报警器等。
5、文印设备:复印机、打印机、电脑、服务器、各类袖珍计算器等。
6、办公用具:办公桌、会议桌、写字台、保险箱、档案柜、沙发、凳子、椅子、床铺、食堂灶具等其他用具。
7、图书资料:图书资料、光盘、录相带、软盘等。
8、其他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按下列方式计价:
1、新建、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账。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入账。
3、报废、变卖、调出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注销。
4、机关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不计提折旧。
(七)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分管副局长同意并报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按照市政府采购的规定和要求,统一进行政府采购。购入的固定资产,由保管使用业务科室和局办公室组织验收,局财务管理站和局办公室财务人员填写《固定资产登记簿》。
(八)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报损、转让等,需经分管副局长批准同意;涉及大金额物品的,需按规定程序报经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各科室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机关工作人员非正常损坏公共财物,要按价赔偿。
(九)固定资产每年盘点清查一次,由局财务管理站和局办公室财务人员负责。主要对机关的全部固定资产进行核实,编制相关固定资产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