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参考网

范文参考网

纪委监督责任书,通用3篇

会议总结 1

【】

监督,汉语词语,拼音为jiān dū,基本意思是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监督责任书(通用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 纪委监督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党总支、纪检组的重要职责,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以确责、履责、问责为主线,着力构建权责对等、内容明晰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责任落实体系,纪律严明、程序规范的责任追究体系,构筑“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为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落实责任

  局党总支的主体责任:

  1、加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局总支“一把手”对全县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做斗争;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经常分析研判全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谁分管、谁负责”,一级管好一级,层层抓好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2、选好用好水利系统干部。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根据不同股室干部的职责要求,设置各有侧重的考核指标,加大水利工程管理、建设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民生水利发展状况的政绩考核;对拟任用的干部,严格审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3、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五不准”规定,针对“庸懒散奢”、“吃拿卡要”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公开曝光处理,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健全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问题整改,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4、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纪国法、廉政法规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既要洁身自好,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及时诫勉谈话,抓早抓小,有病早预防、早防治,防止小毛病演变成违法犯罪。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清正廉洁典型,强化警示教育,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5、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部位,针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个人住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强化制度建设,筑牢不能腐、不敢腐的防线。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建制度、立规矩,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各项改革措施中。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领导和支持纪检组工作。严查腐败案件是对腐败最有力的震慑和最直接的遏制。局总支要排除一切干扰,把领导和支持局纪检组、监察室严惩腐败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内容。严格履行局总支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的职责,及时听取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案件审查情况,协调和督办重点案件查处。不折不扣落实中央“两个为主”要求,保证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优化执纪执法环境,支持和保障纪检组履行职责。

  7、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领导干部,核心是“一把手”。局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增强政治定力,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约束,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好,靠真理的力量、也靠人格的力量来影响和带好队伍。

  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1、协助局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根据上级纪委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向局总支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协调解决全系统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局总支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督促落实全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2、严格执纪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局总支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追责,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五不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3、铁面无私办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各类案件,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要敢于担当,坚持一查到底。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及时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严格依纪、理性、文明、规范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经得起检验。

  4、强化派驻监督。局纪检组要把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主要任务,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纪检组组长专门履行监督职责,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建立健全纪检组长与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理顺纪检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

  5、抓好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坚决做到不跑风漏气、不泄露秘密、不以案谋私,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具体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全面推广“一站式窗口”审批服务模式,建立全流程公开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不断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强化监管职能。

  2、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县上统一安排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以及依照规定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的其他项目,一律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交易主体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围标、串标、暗定中标人、不按规定进入集中交易平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

  3、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平台,全程公开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分配和使用结果。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充分发挥“阳光农廉网”的作用,重点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农田灌溉、移民后期扶助、水保治理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结果,限期整改监督发现的问题。

  4、建立工程项目廉政责任制。坚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经济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统一,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工程项目决策、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变更、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行为,倒查追究有严重质量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项目法人的主体责任。

  5、强化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和支持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根据县政府安排,实现审计监督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全覆盖。加强对管理重点项目、分配及使用重点资金的领导干部的审计,及时发现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误、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对“两个责任”工作的领导。局总支要把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督促各支部、各股室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探索责任分解、落实、追究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分级分类建立台账,项目化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强化工作评估,加强工作指导,把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机制;广泛宣传报道“两个责任”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宣传推广落实“两个责任”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落实“两个责任”年度报告制度和述职述廉述学制度。局总支每年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局纪检组每年年底,向局总支和县纪委书面报告本年度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在报告县委的同时,抄送县纪委、组织部。将述职述廉述学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总支和纪检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工、任务分解、专项工作报告、年终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把关审阅,提出审阅意见。责任对象要结合各自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对履行责任、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等事项,在责任书中作出明确承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依据。

  4、加强“两个责任”的落实考核。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坚持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年度检查考核由局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重点检查考核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及时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向局人劳股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加大追责查处力度。对领导不力、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支部,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两个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股室,局总支、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约谈该股室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并报告结果。同时,要点名道姓地通报和曝光对典型案件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增强纪律的威慑力和制度的约束力。

  6、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社会评价工作。完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办法,科学设计评价内容和指标体系,将党总支和纪检组履行“两个责任”公开承诺及兑现情况纳入评价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开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

第二篇: 纪委监督责任书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纪委监委不是单纯的办案机构,监督是其首要职责基本职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这个职责定位,把监督工作摆在第一位抓紧抓实,对于深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十分重要。

  干好监督是纪委监委职责所在

  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纪委履行职责的根本依据。从党的十六大开始,党章明确纪委担负3项主要任务和5项经常性工作。前者的第一、二项就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后者的第一、二项分别是“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这几项任务和工作,其实质都是监督。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及其他重要讲话中,对纪委职责多次作过明确定位。在2016年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他把党章规定的纪委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为监督执纪问责,凸显了“监督”的重要地位。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吸收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成果,把“监督、执纪、问责”这一关于纪委职责定位高度凝练的概括正式写入党章,成为纪委职责定位的根本遵循。同年10月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的监督职责进行了细化、具体化,为纪委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法规依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权的专责机关,监委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监察法》,明确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并规定“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内容,监督调查处置,打头的同样是监督。

  在合署办公条件下,纪委监委必须牢牢把握这一职能定位,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这“两把尺子”去衡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言一行,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把监督挺在前面是政治机关的性质使然

  纪委监委不是党内“公检法”,不同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而是政治机关。政治机关的属性,决定了纪委监委要完成好所承担的重要政治任务,首要的就是加强监督检查。

  这一首要职责,首先体现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当前党承担的任务和面临的风险挑战,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也是作为“纪律部队”的纪委的首要政治任务。十九大以来,赵乐际同志多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

  如何担当起、完成好如此重要的政治任务,首先就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从而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比如,今年3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文公布第二天,中央纪委就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这一首要职责,还体现在纪委监委要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和“啄木鸟”上。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于纪委监委来说,防范和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必须强化日常监督,让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端正思想认识、规范用权行为,对党和人民忠诚老实,不走歪、不跑偏。全面净化政治生态,必须掌握“树木”和“森林”的情况,这就要求纪委监委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通过严格而深入的监督,把情况摸清楚、把握准、分析透,才能避免盲人摸象。

  加强监督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程

  强调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基本职责,还在于监督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程,某种程度上是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源头活水”。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高屋建瓴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要体现全面,做到严和治,必须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扎扎实实做好日常监督工作。

  无数案例表明,“破法”必先“破纪”,违纪必有苗头,如果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问题苗头或者初次出问题时,能够把监督挺在前面,“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就可以避免许多从“好同志”“好职员”一步变成“阶下囚”的悲剧。“治未病”“正歪树”“治病树”,靠的就是日常监督,或“常浇灌”以固本强基,或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动辄则咎、治于初萌。比如,湖北省武汉市纪委对提拔任用市管干部开展任职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天津市今年第一季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42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631人次、第二种形态598人次。

  同时,无处不在的监督,有助于形成强大震慑,让违纪违法者无处遁形,让心存侥幸的“悬崖勒马”。比如,湖南省花垣县在启动农村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时,通过电视发出通告,督促党员干部主动交代违纪违法事实。县农业局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主任吴明文看到通告,在提心吊胆中煎熬了几天后,来到县纪委,主动交代了自己在这项工作中吃“回扣”的问题。

  监督也是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问责处置的重要基础。无论是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还是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监督有力才能发现问题,为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以及后续的问责处置提供“弹药”。比如,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市属高校、市属国有企业情况通报显示,发现各类问题967个,其中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重要问题线索99件;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纪委积极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点任务的集中察访工作,开展各类明察暗访活动20余次,第一季度共发现、报送“四风”问题线索18起,立案4起。

  可以说,没有监督,审查调查、问责处置就是无源之水。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履行好这一首要职责基本职责,惩治腐败、追究责任等工作才更有力有效。

第三篇: 纪委监督责任书

   为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树立公正、文明、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近日,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层层签订了《2011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1年度部门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2011年度干警廉洁自律自我约束承诺书》。

   责任书明确了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要求全体检察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把对领导干部及干警的监督延伸至八小时工作之外,包括他们的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继续狠刹公款吃喝玩乐风,坚决查处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和接受其他消费性服务的行为。开展形式多样的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及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宣传活动。严格执行和落实“禁酒令”、“五个严禁”、“公车使用”等各项规章制度,对检察干警的违法违纪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关键岗位进行强化监督。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端正为民服务的思想,坚决杜绝对群众“冷、硬、横、推”漠视求助群众和人民利益;坚决摒弃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执法不公、违法办案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正之风;坚决保证“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不发生执法过错案件、不发生非正常涉检上诉案件。

   责任书要求:检察长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负主要领导责任。坚持从严治检,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廉洁执法,责任到人,凡发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对当事人严肃查处外,对所在部门年终考评时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追究部门及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对干警违反规定,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辞退或追究法律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检察工作同落实、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